富民县乡村振兴局 富民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六批)的通知
局属相关科室(中心):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六批)的通知》(昆财农〔2025〕130号)《富民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六批)分配的批复》(富政复〔2025〕132号)要求,为加强财政专项衔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六批)分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来源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六批)的通知》(昆财农〔2025〕130号),下达富民县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六批)省级生猪种业基地项目资金530万元。
二、资金分配
根据《富民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六批)分配的批复》(富政复〔2025〕132号),结合目前到位资金情况,为精准使用资金,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现将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六批)省级生猪种业基地项目资金分配至县农业农村局(详见附件:富民县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六批)省级生猪种业基地项目资金分配表)。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遵循财政预算资金指标分配“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资金跟踪监管、项目建设指导和督促工作,坚持项目资金支付进度跟着项目推进进度走的原则落实到项目。
(二)全面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明确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对项目建设中的安全、质量、工程进度、资金监管、绩效评价、相关的数据资料公示公开等工作。
(三)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根据《昆明市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实施办法》要求,严格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采取分级分类的形式,做到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把涉及到财政专项衔接资金的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到账、资金分配、使用结果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公示公开要与项目建设管理公示同步进行,让群众清楚明白,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四)强化项目建设全过程绩效管理。明确专人开展一体化系统绩效录入,认真做好财政专项衔接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切实将预算绩效管理贯穿于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等各环节。项目实施过程中,围绕项目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项目实施完成后,应对照事先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部门绩效自评工作。
(五)强化项目建设相关资料台账管理。资料台账是项目建设实绩考评的主要依据,如:项目建设资金出支凭证、收款方开据的收据、上级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公示资料、每一笔资金支付凭证复印件等都须留存于台账内,必须安排专人及时收集整理台账,负责人及主管部门要督促重点检查台账资料的管理,确保台账资料完整。
附件:1.富民县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六批)分配表
2.昆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六批)的通知
3.富民县2025年省级生猪种业基地建设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富民县乡村振兴局 富民县财政局
(县农业农村局代章)
2025年10月22日
附件1:富民县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六批)分配表
附件2:昆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六批)的通知
附件3:富民县2025年省级生猪种业基地建设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