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富民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富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县发改局)机关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发展规划科、投资管理科、价格管理科(含富民县价格认证中心)、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科、能源科。
编制情况:机关行政编制10名,工勤人员编制3名,富民县价格认证中心事业编制9名,本单位编制数共22名。截至2019年12月31日,在职人员实有29名。
(二)部门职能。
1.拟订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和产业政策建议,提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
2.研究分析全县经济发展形势和财政、金融、价格走势,定期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3.根据各专项规划,综合提出我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方向和重点,研究投资体制改革措施和生产力的合理布局,平衡国家分配和县安排的财政性建设投资,指导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投资投向。申报和下达国家、省、市拨款的建设项目实施计划,协调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及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建立项目储备库。
4.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政府公共服务热线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投资建设项目。
5.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按照价格管理权限,管理国家和省、市列名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加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预警,按照规定承担县级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有关工作。
6.贯彻执行国家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粮食流通和宏观调控、产业发展、行业监管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产业结构、区域布局规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粮食供需总量平衡和市场调控,建立和完善全市粮油储备体系,加强对粮食战略性问题的研究,健全粮食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提高粮食供应保障能力。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监管,规范粮食流通秩序,指导粮食批发、交易市场的培育、建设及经营管理,完善全县粮食市场体系。
7.负责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提出县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
8.贯彻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组织拟订富民县能源发展规划,协调能源建设和发展中的突出问题,配合电网建设、燃气、成品油加油(气)站的规划工作,统筹能源行业管理,监测全县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组织推进能源发展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组织油气管道、在建风力发电、在建光伏发电、在建水电站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协调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和指导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9.研究产业布局、产业导向和信息服务,拟订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全县大健康发展,承担县大健康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大健康产业发展政策、规划、计划等,并做好实施指导工作。牵头负责大健康产业重点项目储备工作,负责协调大健康重点项目落地工作,负责协调富民县大健康产业示范区建设工作。
10.做好全县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参与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体制、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政策研究,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11.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12.贯彻落实上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安排部署,统筹协调推进全县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地区生产总值。2019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0.01亿元,全年同比增长6.1%左右。
2.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7.6%,塌市级下达目标0.5个百分点。
3.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9.7%,超市级下达目标1.3个百分点。
4.2019年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52.4亿元,同比增长29%,完成市级下达增15%的目标任务的193.3%。
5.争取上级资金。
2019年全县共争取上级资金6.28亿元,为目标任务(5亿元)的125.58%,其中国家和省级资金3.12亿元,为市考县目标任务(3亿元)的104.16%。
(四)部门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同时结合本部门具体工作实际情况,严格遵守《富民县发展和改革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内部财务管理,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县发改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支出。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所有项目都详细制定了方案,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了监督。尤其是在专项经费支出上,做到了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计划的进度情况进行资金拨付,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
1.部门资金来源情况。
本单位2019年收入合计5858389.26元(不含非财政拨款收入9450元),财政拨款收入5858389.26元,占全年收入的100%;其中:
2010401行政运行收入4262360.44元,占总收入72.76%;
2220199 其他粮油事务支出180000元,占总收入3.07%;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5183.84元,占总收入8.11%;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648元,占总收入0.42%;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560441.98元,占总收入9.57%;
2210201 住房公积金355755元,占总收入的6.07%;
2.部门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支出合计6906649.26元(不含非财政拨款支出9450元),财政拨款支出6906649.26元,占全年支出的100%。
其中:
2010401行政运行支出4262360.44元,占总支出61.71%;
2220199 其他粮油事务支出728260元,占总支出10.54%;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5183.84元,占总支出6.88%;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648元,占总支出0.36%;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560441.98元,占总支出8.1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355755元,占总支出的5.15%;
2220403储备粮(油)库建设支出500000元,占总支出7.25%;
3.2019年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1)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数合计2967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决算数29678元,与年初预算数60000元相比,减少30322元,降50.54%;与上年决算数30015元相比,减少337元,降1.12%。
(a)分项中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为零;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费决算数1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决算数10000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b)分项中2019年公务接待费决算数1967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支出决算数19678与年初预算数5万元相比,减少30322元,降60.64%;与上年决算数20015元相比,减少337元,降1.68%。原因是本单位严控“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
(2)本单位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费为零,年末车辆实有数1辆;因公出国(境)人数及费用为零;公务接待费19678元,共接待16批246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支出公务接待费19678元,共接待16批246人,含乡镇业务往来人员及省市相关工作人员)。
(3)会议费支出情况:本年支出数2693元,较上年896.40元增加1796.60元,增200.42%。原因是本年度向上争取资金项目、招商引资项目业务较上年增加,会议费相应增加。
(4)培训费支出情况:培训费本年支出数3235元,较上年304元,增加2931元,增964.14%。原因是本年度向上争取资金项目、招商引资项目、项目前期费业务较上年增加,培训费相应增加。
4.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本单位2019年12月31日止结转资金共18140323.77元。
1、2019年10月11日县财政局拨入2220199 其他粮油事务支出180000元,用于粮库智能化升级补助50000元,2018年“优质粮食工程”中央补助资金130000元,用于专用设备购置费128260元,结余1740元,工程未完工,结转2020年拨付。
2、本年度是新会计制度执行的第一年,严格区分“其他应付款”中的财政和非财政拨款。按县财政要求将2019年12月31日以前2307- 其他应付款-项目前期费共9个项目,合计15484734.54元;石漠化治理资金共11个项目,合计2641179.23元;市级拨入工作经费共2笔款,合计12670元。共计18138583.77元结转2020年使用,全部列入非财政拨款结转。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数为106500元,7月购入办公设备,兼容台式电脑2台价值5080元,未超出预算数。
(七)固定资产情况。
2019年末固定资产总计2338512.5元,其中房屋建筑物1153397.5元;家具用具103995元;通用设备387060元;专用设备694060元。
2019年增加固定资产483340元。
其中:1、2019年7月购入办公设备,兼容台式电脑2台,价值5080元;
2、2019年7月,根据《云南省粮食局关于加快推进2018年“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云粮办发[2018]6号)和市粮食局《昆明市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共下达我县项目资金48万元。经市级统一公开招标,按照《昆明市“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合同书》,向云南英格威查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设备共22件,价值478260元。
单位本年购入办公设备、专用设备,已按价值483340元入固定资产。
2019年固定资产减少11220元。
按以上数据说明:2018年末固定资产数1866392.50元+增加数483340元-减少数11220=2019年末固定资产数2338512.5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202264.8元,固定资产净值1136247.7元。
(八)无形资产情况。
2019年末无形资产总计3800元,为县财政局2019年3月无偿划拨用友财务软件一套,截至2019年12月31日,无形资产累计摊销527.8元,无形资产净值3272.2元。
二、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1.明确目标、压实责任,确保目标任务有序推进
2.抓实项目,夯实基础,促进投资稳步增长
3.强化物价监管,确保价格运行平稳
4.加强粮食监管,确保粮食安全
5.履行监管职责,确保能源企业有序发展
6.优化行政审批,规范政务管理服务
7.加强综合协调,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1.明确目标、压实责任,确保目标任务有序推进
(1)精心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细化目标任务分解。
(3)强化经济运行分析。
(4)贯彻落实稳增长政策。
2.抓实项目,夯实基础,促进投资稳步增长
(1)优化行政审批。
(2)切实做好项目储备,积极争取前期工作经费。
(3)强化项目推进。
(4)跟进项目督查。
(5)及时抓好投资入库。
(6)抓好项目申报,争取资金支持。
3.强化物价监管,确保价格运行平稳
(1)加强价格和收费管理。
(2)加强价格和收费行为监督检查,维护价格秩序。
(3)严格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结涉案物品价格认证案件。
4.加强粮食监管,确保粮食安全
(1)认真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工作。
(2)加强储备粮管理。
(3)强化粮油质量安全监管。
(4)实施富民县中心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5)实施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
5.履行监管职责,确保能源企业有序发展
(1)积极协助企业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2)加强协调推进能源项目建设。
(3)高度重视能源企业安全生产及隐患排查工作。
(4)加强宣传培训,强化安全意识。
(5)协助水务、环保完成中小水电站清理整改排查及评估工作。
(6)完成新审批项目能耗审查,登记备案。
6.优化行政审批,规范政务管理服务
(1)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增大透明度。
(2)推进一站式服务。
(3)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4)探索新方法,提升服务形象。
7.加强综合协调,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1)积极谋划富民县“美丽县城”建设工作。
(2)切实抓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3)全面清查整治地条钢生产。
(4)改革事项工作稳步推进。
(5)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6)抓好局招商引资工作。
(7)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8)其它综合性工作
三、评价结论
(一)主要绩效。
1.明确目标、压实责任,确保目标任务有序推进
(1)精心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积极深入基层,进行广泛调查研究,征询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形成了《富民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富民县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定了《富民县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启动富民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拟定了《富民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从编制意义、组织领导、编制原则、责任分工、相关要求、进度安排、监督考核七个方面,提出9个重点研究课题,25个部门(行业)规划,7个区域规划,并明确了完成时限。
(2)细化目标任务分解。为进一步压实稳增长责任,积极传导压力,形成各级、各部门各负其责,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按照市级下达我县的目标任务和县两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我局先后制定了《富民县2019年经济工作重点任务分解方案》、《富民县2019年一季度经济运行平稳开局工作计划》、《富民县2019年上半年主要经济指标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富民县2019年下半年主要经济指标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将主要经济指标、规上固定资产投资目标和GDP支撑性指标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镇(街)、县级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明确目标任务,积极为实现一季度经济工作平稳开局、“双过半”以及年度目标任务做好基础工作。
(3)强化经济运行分析。为确保我县经济运行平稳,适时召开经济运行分析会议6次,形成经济运行分析材料6期,对主要经济指标及GDP支撑性指标预期目标进行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措施进行分析研究、调度,确保经济运行保持平稳。
(4)贯彻落实稳增长政策。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9〕1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0条措施的意见》(昆政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富民县2019年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32条措施》(富政办通〔2019〕31号),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稳定有效投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增长新动能、鼓励企业升规纳统、切实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大力支持创业创新、持续扩大改革开放、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本地企业互助发展、强化体制机制保障十一个方面细化了32条政策措施,为我县2019年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保驾护航。
2.抓实项目,夯实基础,促进投资稳步增长
(1)优化行政审批。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投资体制改革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投资政策,规范审批流程,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形象,做好项目的备案、核准、审批和上报工作。共办理项目立项审批98件,计划总投资397.34亿元。其中:办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25件,计划总投资11.97亿元;办理社会投资项目备案73件,计划总投资385.37亿元。接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为100%。
(2)切实做好项目储备,积极争取前期工作经费。一是建立2019-2021年重点项目储备库,共储备项目189项,计划总投资727.68亿元。其中:近期166项,中期20项,远期3项。二是夯实项目储备,完善昆明市投资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相关信息。在投资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储备项目库录入项目88项,固投项目库录入项目18项,市级重点项目库录入项目12项,并按月报送项目基本情况、实时进展、实景图片、存在的困难问题等相关信息材料。三是积极申报争取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分两批(次)申报2019年市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7个项目获得市级预算内前期费1750万元支持。
(3)强化项目推进。拟定《富民县2019年重点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实施方案》、《富民县2019年重点建设项目考核实施细则》、《富民县前期工作经费挂钩奖惩办法》,加强项目前期、项目建设推进工作,通过组织项目集中开工、问题会办、项目协调推进会,加速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2019年,我县共12个项目列为市级重点项目,其中:基础设施项目4项(拖担水库、民族文化广场、富民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东散公路“四改二”一期),计划总投资14.04亿元,2019年计划投资9.3亿元;实际完成投资7.68亿元,投资完成率82.53%;产业项目4项(三江并流都市农庄、富民增量配电网建设、中缅油气管道富民支线、国电四期龙马风电场、国家高原云果产业园、咖啡精深加工,计划总投资16.87亿元,2019年计划投资2.68亿元,实际完成投资4.07亿元,投资完成率161.06 %,超进度69.39 个百分点;前期项目4项(能投天然气富民-禄丰-武定建设项目、G108国道提升改造、富民县新民水库、茶马古道康养小镇),计划总投资40.78亿元,正有序开展前期工作。2019年计划实施并纳入考核重点项目共76项,计划总投资186.87亿元;2019年计划投资48.1亿元,实际完成投资35.91 亿元,投资完成率74.64%。
(4)跟进项目督查。按照《富民县2019年重点建设项目暨项目服务考核实施细则》的考核内容,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工作的跟踪督查。按时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针对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定期不定期地到各项目现场进行巡查,帮助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协调解决。配合省市对我县的重点项目进行督查。按月分析全县项目建设推进情况。积极做好市级重点项目进展情况上报工作。每月30日前,将涉及我县的市级重点项目的最新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市发改委。
(5)及时抓好投资入库。在每月(季)数据申报期间,与县统计局对标对表,紧盯各行业、各项支撑数据的申报情况,及时与各主管部门和企业做好沟通对接,做到应统尽统,统准统好。在每月(季)中旬,会同县统计局到各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摸排,清查漏统、入库慢项目、可新增入库项目,并督促项目所在镇(街)、主管部门按时间节点组织申报入库。
(6)抓好项目申报,争取资金支持。一是向全县各级、各部门征集2020年固定资产投资支撑项目、市级重点项目、符合投资的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经梳理汇总后上报市发改委,并对历年来实施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已竣工和未完工项目进展情况、中央资金使用情况按月在重大项目库进行调度。二是按照国家、省、市发改委对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的工作要求,围绕交通、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物流、市政及园区基础设施等领域,组织县级各部门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申报,第一、第二批(次)共申报项目19个,有5个项目通过省发改委审核,已报送至国家发改委。
3.强化物价监管,确保价格运行平稳
(1)加强价格和收费管理。一是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坚持每周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进行监测,上报监测周报54期,月报12期。二是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动态监管。开展2019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审核统计,审核统计率和合格率均达100%。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及时清理更新2019年富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发布目录2期。三是加强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管理。开展管道天然气开发利用及价格、殡葬服务收费、公墓价格和收费成本、生猪定点屠宰加工服务费等民生商品价格和收费执行情况调查。完成收费备案6项。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水利工程水价改革试点工作、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工作。四是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2019年涉及我县8家“临电交房”新建住宅项目分类处理任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重点工作、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督促各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规范收费行为。五是组织开展生猪屠宰加工服务费定价工作。按照昆明市发改委《关于对生猪屠宰加工服务费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及《昆明市公安局扫黑办提示函》的要求,县发改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富民县生猪定点屠宰加工服务费定价方案》,召开专题讨论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并修改完善,报请县政府研究同意后,于2019年11月6日向昆明富锦肉类加工有限责任公司下发了《富民县发展和改革局 富民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富民县生猪定点屠宰加工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2)加强价格和收费行为监督检查,维护价格秩序。一是按照市发改委工作安排,对我县保健品市场价格秩序和景区景点代售保险价格行为开展了专项巡查检查。二是加强节日市场价格巡查检查。累计巡查检查50余人次,强化价格提醒告诫,规范价格行为。三是按程序及时受理、办理各类价格政策咨询和投诉举报,坚持节假日值守“12358”价格举报电话畅通。及时上报价格检查统计表和价格举报情况统计表(月报)12期。
(3)严格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结涉案物品价格认证案件。2019年共受理涉案物品价格认证107件,办结107件,认定金额1194.38万元,案件评估复议率为零。
4.加强粮食监管,确保粮食安全
(1)认真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工作。根据市政府与县政府签订的《2019年昆明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目标考核责任书》考核内容,县发改局相应调整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县级单位共12家。县政府与各责任单位签订了《2019年富民县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目标考核责任书》,根据各单位职能职责,对目标任务进行量化和细化,实行差异化管理,年终百分制考核。
(2)认真开展粮食安全生产检查。联合县财政局对储存在西山区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的县级储备粮进行了储粮安全检查4次,县发改局对县粮油公司安全生产及储粮安全检查6次,对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确保了储粮安全。
(3)加强储备粮管理。一是完成县级储备粮储备。我县县级储备粮规模2000吨,其中,稻谷1000吨、小麦1000吨,已全部储备到位。二是认真开展2019年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成立了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县级储备粮实物清查,经查账实相符、账账相符,经云南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储粮品质检验确定为宜存粮。三是认真核算储备粮利息及费用。已核拨2019年利费合计 60.04万元。
(4)强化粮油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开展市场流通粮油质量监测。对我县永定、大营两个街道和款庄、东村、散旦三个镇开展粮油质量安全抽查,共抽查15家经营单位的大米、小麦粉、挂面、食用植物油4类64个样品,进行质量等级指标实验室检验,确保市场流通粮油质量安全。二是开展校园食堂粮油安全监测。对云南星桥食品有限公司粮油配送分公司配送我县32所中小学校(园)的大米227.73吨、面粉(面条)24.54吨、食用植物油21.77吨,进行市级抽检,产品全部达到国家质量标准,确保了校园用粮安全。
(5)实施富民县中心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市粮食局统一招标建设,项目由智能出入库管理、粮情测控、智能通风、视频监控、库区综合布线、网络设备及服务器、中心机房7个系统构成,投资95.8万元,已经完工。
(6)实施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
省市粮食、财政部门投资69.58万元,配备检验、检测设备24台(套),现已全部完成建设。项目的建成使我局具备了粮食应急快速检验和处置、主要粮食质量指标、主要品质指标的检验、主要安全指标快速筛查和承担粮食质量安全调查、粮油质量抽检等扦样和样品送达工作。
5.履行监管职责,确保能源企业有序发展
(1)积极协助企业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协助云南天然气有限公司完成富民——禄丰——安宁天然气支线富民段路面及场站初步选址。协助国电电力、湘电众佳完成祭天山、大黑山风电项目补充完善政府降低非技术成本相关政策承诺及土地预审等相关核准要件工作。
(2)加强协调推进能源项目建设。协助中节能款庄白石崖农光互补项目三期50兆瓦发电项目完成农业项目验收;积极协调国电四期龙马风电场建设及征地工作,完成21台风机吊装及并网发电;协调昆仑燃气天然气计量阀室完成征地等工作,目前项目已完成富民县境内管线敷设,分输站、计量阀室建设,与省天然气管道交叉穿越部分,正在协商并计划施工。
(3)高度重视能源企业安全生产及隐患排查工作。定期开展能源企业安全生产检查,2019年,共检查企业15余次,检查覆盖率达100%。在“春节两会”、“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特定时段对能源企业开展了专项安全检查,确保了油气管道安全运营。
(4)加强宣传培训,强化安全意识。坚持每季度联系会召集能源企业传达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精神,通过安全警示教育和参加县安委办“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强化了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增强了企业职工自我防范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提升了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履职能力,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规定。
(5)协助水务、环保部门完成中小水电站清理整改排查及评估工作。
(6)完成新审批项目能耗审查,全年完成3件,登记备案95件。
6.优化行政审批,规范政务管理服务
(1)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增大透明度。制定了审批流程图,编印富民县2019年投资项目办事指南300份,梳理富民县投资项目审批目录清单共计60项,按照市发改委要求梳理上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事项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行政审批网上大厅进行公开。县发改局窗口工作人员认真负责地对待每一个项目,耐心解答项目申请人的疑惑,及时联系衔接局各相关业务科室,做好每一项业务的办理。
(2)推进一站式服务。县发改局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认真进行初审,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实行一次性告知。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理、按承诺时限办结。2019年共完成审批138件,其中:企业备案104件,政府投资34件。按照“一窗式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的原则,窗口办件均在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为100%。
(3)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按照县级机构改革确定的县发改局职能职责,修改完善权责清单行政职权5类22项,责任事项141项,追责情形128项。补充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相关信息,对所有投资项目全部实行线上审批。在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过程中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依法行政、廉洁高效、限时办结,为项目单位和企业提高优质服务。
(4)探索新方法,提升服务形象。开展信用建设、市场开放度和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5项牵头指标的营商环境评价填报和整改工作。建立并联审批制度,提高办件效率,主动约请其他窗口单位实行并联审批,减少中间环节,确保办件做到时间最短、环节最少、服务最优。按照项目核准及审批权限,对需上报省市审批的项目,建立与省市互动机制,在县内预审通过的同时,及时与省市做好对接工作,上报项目信息,进行预约办理,缩短办件时限,确保项目开工建设、前期手续在县发改局“零障碍”。
7.加强综合协调,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1)积极谋划富民县“美丽县城”建设工作。
①按照省、市发改委 “美丽县城”建设工作安排部署,编制完成《富民县“美丽县城”建设实施方案》,以县政府办富政办通〔2019〕32号文印发执行。召开富民县“美丽县城”建设推进暨业务培训会,对建设美丽县城干净、宜居、特色三大目标及21项二级指标和59项细化指标,详细分析了现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设标准及如何具体实施作了工作安排和业务培训;成立“美丽县城”建设工作指挥部,下设“干净”、“宜居”、“特色”三个指标建设推进指挥部和督查督导指挥部,对指标涉及项目建设、达标创建、提升推进情况进行督查督导。编制完成了《富民县“美丽县城”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建立了富民县“美丽县城”建设月报制度;按时填报《富民县“美丽县城”建设项目计划表》和《富民县“美丽县城”建设指标体系建设达标情况表》,及时掌握我县“美丽县城”建设进度及指标达标情况。
②结合富民县卫生县城复审迎检工作,启动了第一批“美丽县城”建设城市提升改造项目建设,已完成螳川东路、螳川西路灯光亮化、市政道路交通标线划定、人行横道修复、沿途果皮箱置换、城市绿地补绿等工程,螳螂川截污干管改造、东散公路“二改一”等项目正在建设。
③按照市发改委《关于积极参与2019年“美丽县城”网络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组织全县职工参加2019年“美丽县城”网络评选活动。富民县共得票10万余票,在全省参与2019年“美丽县城”网络评选活动中排22名。
(2)切实抓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一是以县政府办富政办通〔2019〕18号通知印发《富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切实抓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二是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拟定《富民县开展全国“诚信建设万里行”城市接力活动方案》,并于2019年4月16日举行了“诚信建设万里行”城市接力活动启动仪式,进行了以“诚信让生活更美好,信用让城市更文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三是组织开展“昆明市2019年十大诚信单位、十大诚信人物”评选活动。积极梳理主管行业内具有诚信代表的单位和诚信人物,并按活动方案要求申报“十大诚信单位”我县企业云南新泽兴人造板有限公司,现已通过专家打分进入网络投票阶段。四是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常规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及时研究出台了《富民县信用“红黑名单”发布和奖惩管理办法(试行)》(富政办通〔2018〕179号),发布红名单18例,黑名单196例。其中,按照要求上报我县“失信主体在限期内主动修正失信行为后退出黑名单的案例”30例;根据国家各行业联合奖惩备忘录要求,积极梳理上报我县联合惩戒案例1例;及时在行政审批、备案管理和失信主体在信用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可在“信用昆明”网站公开的信用承诺书扫描件上报市信用办,累计上报76例。并按月汇总上报我县开展的“诚信建设万里行”活动材料。
(3)全面清查整治地条钢生产。按照国家、省、市关于遏制钢铁煤炭新增产能,打击“地条钢”规范建设生产经营秩序的安排部署。先后多次对全县冶炼、铸件生产企业、钢材销售企业进行检查、整治,对辖区内使用或拥有中频炉和冲天炉设备的小企业进行逐一排查,对辖区内销售钢材的企业进行了抽查,均未发现生产和销售“地条钢”的现象。建立上下联动监管机制。与各镇(街道)、责任单位签订了《打击取缔“地条钢”军令状》。严格按省、市要求,按旬进行核查,并完善相关台账,于每月3、13、23日将核查情况按时向市清查办报告。各镇(街道)向使用或拥有中频炉、冲天炉的14户企业发放了《关于禁止销售加工“地条钢”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告知书》。市第四督查组3次到我县开展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督查工作。通过现场督查,将我县具有“地条钢”产能冶炼设备(中频炉)的5户企业(14户排查鉴定后剩5户)纳入重点监管,并实行按旬零报告制度。经查,我县不存在企业利用中频炉、冲天炉和其他设备生产“地条钢”、销售“地条钢”的情况。
(4)改革事项工作稳步推进。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9年改革工作涉及县发改局的重点改革事项共14项,其中,县发改局牵头的7项,和其他单位共同牵头的7项。截至目前,已完成(《富民县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政策措施》、《富民县营商环境提升十大行动》)2项,3项待市级正式印发后加快推进,9项待市级文件出台后草拟报审。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9年涉及县发改局改革重点任务共2项,一是《富民县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报经县委、县政府研究通过以富政通〔2019〕23号文执行。
二是《富民县投资项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初稿已草拟完成,待市级文件出台再修改完善进行报审。
(5)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强化我县能源、粮食企业的安全、消防工作。通过对能源、粮食企业的督促检查,全面落安全防范措施,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推进安全管理的程序化和现场安全防护的标准化,最大程度消除安全隐患和违章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安全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彻底排查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6)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县招商引资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县发改局2019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数为实现内资引资任务5亿元。县发改局积极做好对招商企业协调、服务工作,以及招商项目票据收集、整理、录入等工作,全年完成招商引资6.2亿元。
(7)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019年,县发改局共承办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2件,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提案7件,共计9件,其中主办2件,协办7件。继续办理2017年办理结果为B、C类的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1件。已按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的有关要求进行办理。
(8)其它综合性工作
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的相关工作安排,主动融入和服务主城发展,加快建设山水园林卫星城、打造昆明最美后花园,推进承接主城产业和人口转移的承载区、昆明城市功能的拓展区、服务主城的发展区建设,实现富民跨越式发展。县发改局牵头拟定《富民县2019年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富办通〔2019〕64号通知印发执行。按时序进度完成7月、9月《富民县关于对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的自检自查报告》并上报。
二是开展富民县2019年中国品牌日特色活动。根据国家、省、市发改委的有关要求,结合富民实际,拟定了《富民县2019年中国品牌日特色活动工作方案》,于2019年5月18日依托中国·富民杨梅节,在螳川西路开展中国品牌日自主品牌展示和体验活动。富民金星啤酒有限公司、富民丰禾农产品经营有限公司、云南丰春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富民县民迪食品厂等13家富民县知名企业参加活动,参展产品包括酒类、花卉、休闲食品、果汁饮料、斑铜工艺品等。通过品牌展示活动,大大提高了我县品牌企业的知名度,很好的推介了富民的品牌企业。树立了争创品牌、展示品牌的良好氛围。
三是开展富民县2019年“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宣传活动。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壮大新动能,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结合富民县实际,县发改局拟订了2019年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工作方案,开展了农民工引导性培训、双创宣传活动、就业创业政策进村宣讲、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及个人创业成果展、富民县妇联就业培训、开展创业培训等活动。
四是完成县级安排的调研报告。《富民县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对策研究报告》围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现状及取得的成效、产业发展定位和空间布局、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基础与优势、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措施建议五个方面内容,提出了工作措施建议,打造高原特色都市型现代农业示范区,培育新兴产业发展区,打造养生休闲首选地。草拟了《推进富民县大健康产业发展助推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思考调研报告》、《富民县创新型驱动发展战略调研报告》。
五是完成县财经委相关工作。县委财经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委财经委员会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县发改局草拟的《中共富民县委财经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富民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听取了县发改局关于2019年1—7月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汇报和县财政局关于2019年1—7月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汇报,并对下步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六是筹备召开县委经济工作会。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发改局筹备的富民县2019年县委经济工作会,于 2月26日在县综合培训中心4号楼报告厅召开。全县在职副科级以上干部,各镇(街道)企业办主任,县发改局、县科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富民工业园区管委会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李旭东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县政府副县长王九飚对2018年全县及各责任单位主要经济指标、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及有关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通报;县委书记李康同志作讲话,总结2018年经济工作,分析当前经济形势,部署2019年经济工作。
(二)评价结果。
经过对业务资料、财务资料和统计数据的分析,对部门整体支出的“目标设定”的合理性、相关性、明确性,“预算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预算执行和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完整性,“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规范性,“履职产出和效果”的真实性、相关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分析计算,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合得分96分,评价结果为“优”。
四、主要经验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全程参与督促。县发改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各科室项目支出管理,组织召开局班子会及科室长会议、专题工作会研究部署部门整体支出工作;分管领导作为项目督办人,全程参与督促检查项目准备、实施和检查进展情况。
(二)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县发改局制定和实施了预算管理、资金管理、绩效考核等管理制度,为项目支出管理发挥预期绩效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落实责任,做好督查。县发改局通过局班子会及科室长会议,采取听汇报、现场监督等多种形式,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了跟踪检查,落实方案编制、预算上报、实施进场、验收等控制点的完成时限,多措并举保障了项目顺利进行。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存在预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三是仍需进一步抓好项目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使财政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服务经济、服务社会的能力。
六、改进措施及建议
1、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2、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针对存在问题,责成相关业务处室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在财务部门的配合下,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附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主指标评分表
富民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4月22日
附表: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 | ||||||
一级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得分 | 指标解释 | 指标评分细则 | 数据来源 |
一、部门决策(35分) | 1.部门目标(20分) | 1.年度工作目标的明确性与合理性(6分) | 6 | 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的设定是否明确合理 | ①部门年度工作目标是否明确设定,得3分;②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一致,得3分。 | 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中长期规划文件 |
2.绩效目标合理性(6分) | 5 | 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能、年度工作目标的一致性。 | ①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2分;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2分;③与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相一致计2分。 | 部门中长期规划、部门“三定”方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与工作计划 | ||
3.绩效指标明确性(8分) | 7 | 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依据部门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进行细化、量化,绩效指标是否可衡量。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2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2分。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2分;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2分。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与工作计划。 | ||
2.部门职能(15分) | 1.部门职能的明确性与科学性(5分) | 5 | 考察部门职能界定是否明确、科学,是否有相关文件。 | ①职能明确、设定依据充分,得5分;②有“三定”文件,但职能描述不明确,得1分;③没有职能设定的文件依据且职能不清,得1分 | 部门职能描述、“三定”文件 | |
2.年度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的匹配性(5分) | 5 | 部门年度各类具体工作是否与部门职能相匹配。 | 将部门年度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对应匹配,视匹配情况酌情得0-5分。 | 部门年度各项具体工作,部门职能 | ||
3.部门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的明确性(5分) | 5 | 部门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具体职责是否明确 | ①有职责文件制度规定部门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具体职责,得3分;②具体职责明确,得2分 | 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文件 | ||
二、部门管理(20分) | 1.预算管理(5分) | 1.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2分) | 2 | 部门基本支出本年度决算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程度。 | 预算执行率=部门基本支出决算/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00%。预算执行率≥95%得满分,未达到的按权重进行扣分。 | 基本支出预算批复,预算调整批复、预算编制等其他资料 |
2.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2分)分) | 2 | 部门项目支出本年度决算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程度。 | 预算执行率=部门项目支出决算/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00%。预算完成率≥95%得满分,未到按权重进行扣分。 | 项目支出预算批复,预算调整批复、预算编制等其他资料 | ||
3.“三公经费”控制率(1分) | 1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控制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控制率≤100%得满分,≥120%得0分,区间内按权重进行扣分。 | 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 ||
二、部门管理(20分) | 2.财务管理(5分) |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2分) | 2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③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及执行情况调研。 |
2.资金使用合规性(3分) | 3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0.5分;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0.5分;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专题论证,1分;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1分;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一旦存在该指标不得分。 | 资金支出相关凭证、流程梳理等 | ||
3.资产管理(5分) | 1.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3分) | 3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使用而制定的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资产使用办法等管理制度,得1分;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得1分;③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得1分。 | 资产管理相关办法 | |
2.固定资产在用率(2分) | 2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及程度。 | 固定资产在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固定资产在用率达到95%以上得满分.每降低1%扣0.5分,扣完为止。 | 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使用信息等 | ||
4.业务管理(5分) | 1.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3分) | 3 | 部门为加强业务管理、规范业务执行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业务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已制定或具有业务管理、项目管理等管理制度,得1分;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得1分;③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得1分。 | 业务管理相关办法及执行情况资料 | |
2.政府采购规范性(2分) | 2 | 考察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程序、采购方式的规范性 | ①政府采购方式、程序都规范,得满分;②采购方式、程序中每有一点不规范,扣0.5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相关资料 | ||
三、部门绩效(45分) | 1.部门产出(25) | 1.际完成率(6分) | 6 |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得分=实际完成工作数/计划工作数*6分。 | 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
2.完成及时率(4分) | 4 |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1-4季度各得1分。 | 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 ||
4.质量达标率(5分) | 4 |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得分=达标率*5分。 | 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 ||
5.重点工作办结率(5分) | 5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实际得分=办结率*5分。 | 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 ||
2.部门效果(20分) | 经济效益(3分) | 3 |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1)工作完成实际,对照绩效目标进行分析计算。 (2)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3分);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10分);按生态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2分)。 | 绩效目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 |
社会效益(10分) | 10 |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绩效目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 |||
生态效益(2分) | 2 |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绩效目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 | 4 |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按收集到的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5分)。 | 问卷调查、访谈 | ||
合计 | 100分 | 96 | 评价等次:实际得分(S)≥90,优秀;90>S≥80,良好;80>S≥60,合格;S<60,不合格。 | |||
附件 2017年粮库智能化升级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评分表(50万元))
附件.2018年粮库智能化升级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评分表(20万元))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