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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富民县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 “先打后补”工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08 16:29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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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各养殖场(户)或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方案的通知》、《昆明市关于印发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方案的通知》(昆农通〔2026〕8号)、《富民县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富农通〔2026〕16号)要求,为深入推进富民县动物防疫体制机制改革,规范强制免疫补助资金管理,提升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现将“先打后补”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养殖场(户)或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以下简称“申报主体”)自愿申请并经审核通过后纳入“先打后补”实施范围。对实行“先打后补”的申报主体,不再发放政府采购强制免疫疫苗。

二、补助病种与畜种

高致病性禽流感:鸡、鸭、鹅、鸽、鹌鹑等禽类;

口蹄疫:猪、牛、羊等;

小反刍兽疫:羊等反刍动物。

三、补助周期与申请时限

按照上年度6月1日至本年度5月31日为补助周期,申报主体需于每年6月15日前提交补助申请。

四、补助标准与核算方式

1.补助标准。

养殖场:结合资金规模、申报总量和市场采购均价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补助标准。实行分类补助,原则上每轮强制免疫周期内补助不高于:

(1)口蹄疫:猪、牛、羊2元/头(只);

(2)小反刍兽疫:羊0.6元/只;

(3)高致病性禽流感:蛋鸡(种禽)0.4元/羽、肉鸡0.2元/羽。其他家禽折算标准如下:3只鹌鹑折算1只鸡、2只鸽折算1只鸡、1只鸭折算1只鸡、1只鹅折算2只鸡。

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疫苗补助标准参照养殖场执行,结合实际工作需求,可对口罩、鞋套、注射器、酒精等防疫物资给予补助。

2.补助数量。补助数量以申报周期内实际免疫数量为计,包括但不限于存栏数、出栏数、病死畜禽数等。各镇(街道)要结合养殖档案等台账及日常监管情况,参考“云南省动物监督管理系统”“云南省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平台”进行数据核验。

3.总量限额管理。根据富民县辖区内养殖场年度补助资金实施限额管理,限额标准按照畜禽养殖数量、“先打后补”补助资金量、免疫计划等实际情况确定,确保中小养殖场(户)强制免疫补助经费需求。

五、实施程序

(一)登记与确认

信息登记:申报主体填写《富民县畜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登记表》(附件1)和《富民县畜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承诺书》(附件2)。登录“云疫补”小程序填写基本信息、养殖规模、拟免疫病种等,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信息确认:县农业农村局登录云南省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申报系统(https://ynpvs.xjy0.cn)对申报主体年度申报数量、免疫病种等信息进行审核确认。

(二)疫苗采购与免疫实施

疫苗采购:申报主体自主向具有合法资质的疫苗生产、经营企业采购强制免疫疫苗,通过“云疫补”扫描疫苗二维码录入追溯信息,上传疫苗采购凭证,建立疫苗采购、贮存和使用台账。疫苗生产企业和具体产品信息,查询国家兽药基础数据库(http://vdts.ivdc.org.cn:8081/cx/#)。

免疫实施:申报主体按照强制免疫计划要求实施免疫,免疫后及时在申报平台录入免疫畜禽数量、免疫日期、疫苗品种及二维码等信息。

(三)免疫效果监测

检测要求:申请实施“先打后补”的养殖场每年至少开展1次免疫效果检测。其中,年出栏家畜5000头、家禽50000羽以上的,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免疫效果评价,每次采样不少于30份,并上传具有资质实验室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免疫效果检测,检测的范围应覆盖服务的行政村,每个病种的采样数量不少于90份,如某一病种免疫数量低于1000头(只、羽)的,采样数量不少于30份。

抽检要求:富民县内申报“先打后补”养殖场(户)数量若少于100家,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年按不低于数量20%的比例开展免疫抗体抽检,数量在100家以上,抽检不少于20家。效果评价不合格的责令补免,补免后仍不合格的不予补助。

(四)补助申请与审核

申报主体需如实填写《富民县强制免疫财政补助申请表》(附件3),集中于每年6月1至15日通过申报平台提交补助申请,上传免疫档案、检测报告等佐证材料。同时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县农业农村局审核。

(五)资金兑付

县农业农村局对审核通过的补助名单、补助金额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县财政局审批发放,最迟不晚于10月31日前完成兑付。

六、申报程序

各申报主体根据“先打后补”要求及申报条件,提供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企业和法人信用征信等资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或按手印,同时将《富民县畜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登记表》(附件1)和《富民县畜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承诺书》(附件2)等材料报送至富民县县农业农村局畜牧科(0871-68811568),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6月15日下午18:00,逾期申报者无效。

附件:

附件1.富民县畜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登记表

附件2.富民县畜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承诺书



富民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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