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优化财政资金运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富民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富财通[2020]10号)文通知要求,对本单位整体支出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在评价中我们遵循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系统性原则和经济性原则,采用因素分析法、比较法等基本评价方法对整体支出进行真实、客观、公正、独立的评价,采取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相结合,以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的方式开展评价工作。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有关建设事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昆明市相关政策,研究拟订全县建设计划并指导实施。
2.负责编报和安排城市维护建设年度计划;负责城市建设相关收费的管理工作,会同县财政部门对城市建设有关行政事业收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城市建设计划、初步设计审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4.负责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房屋工程及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及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建筑经济指数,按时收集上报的地方主材价格工作。负责辖区内城市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管理和利用。
6.负责全县建筑业、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建筑行业外埠(县外)进富企业的市场准入登记及管理工作;对城市建设进行监察。
7.负责拟订全县城市燃气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城市燃气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指导实施;负责城市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和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立项;负责城市燃气行业管理工作。
8.负责全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政府工程项目的代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公园绿地、公共绿地的建设工作职责;负责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工作;指导村镇建设工作。
9.负责建筑物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及农村民居抗震安全工作;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行震后应急抢险工作;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
10.负责拟订全县保障性住房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指导实施;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房屋网签备案工作;负责住房制度改革、房屋安全鉴定和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县城直管公租房日常管理、修缮、改造建设及租赁经营等管理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房屋所有权因产权、交易管理导致不动产登记产生争议、纠纷进行处理。
11.负责城区私有房产历史遗留问题的核查和政策落实工作。
12.负责全县建筑事业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工作;负责墙体改革、建筑节能、预拌商品混凝土及预拌砂浆的推广使用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建筑行业的招商引资、技术合作工作。
13.贯彻落实国家、云南省住房保障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昆明市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住房保障制度以及住房制度改革相关配套政策。负责全县住房保障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宣传、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购买及日常管理等工作,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负责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14.负责宣传贯彻《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负责全县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及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备案、监督管理、验收、维护工作和防空地下室拆除、改造审查;组织开展防空通信警报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职责。
15.负责制定行业人才培养、职工教育、技工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16.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城市建设、城市更新(对城中村、县城规划区工业企业异地搬迁技改、旧住宅区、县城棚户区等特定城市建成区进行改造)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决策部署,做好城市更新改造项目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等。
17.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根据《中共富民县委办公室 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富办通〔2019〕32号),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富民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富民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7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
2.法规科。负责建筑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住建局重大事项听证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负责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的监督、审核及对外执法联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牵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牵头依法行政建设;牵头信访、综治维稳工作;牵头法制宣传、法制教育;负责法律顾问管理联络工作;按照“放管服”改革的相关工作要求牵头开展工作。
3.城市建设管理科。负责拟订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规章并组织实施;指导城市燃气设施建设;承担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城市燃气供应许可证管理;负责贯彻城市燃气管理的法规、规章制度、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指导实施;负责全县城市燃气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燃气市场准入的许可审查和许可年检;负责参与城市燃气、液化气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县城公园绿地、公共绿地的建设工作职责;负责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职责;负责县政府交办的城市建设其他事项。
4.村镇建设管理科。负责贯彻落实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的建设;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村民居抗震安全工作;指导全县村镇建设与管理,配合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协调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
5.建筑市场和建筑科技监管科。负责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节能建筑、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负责推进并实施节能建筑、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和示范并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房屋墙体材料革新、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监管推广工作;负责分级管理权限内的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负责全县建筑业企业(勘察设计咨询、建筑施工、安装、装饰装修、建筑制品、建设监理、工程招标、造价咨询、建筑质量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资质申报、报批和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贯彻实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工作;负责建筑业企业、勘察设计等企业的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建筑业企业、勘察设计、工程造价咨询等企业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并指导从业人员登记审查和上岗培训;负责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清理工作。
6.住房保障科。贯彻落实国家住房保障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住房保障制度以及住房制度改革相关配套政策。负责全县住房保障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宣传、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及日常管理等工作,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负责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工作;拟订全县物业管理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指导并监督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负责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及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监督物业管理的招投标;指导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工作;负责物业管理活动中相关纠纷的调处。
7.人防工作科。负责人民防空警报、器材的技术保障工作和防空袭警报的鸣放工作;负责全县民用建筑修建地下防空设施项目的审批,依法对城市或重要经济项目的防空防护建设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人防教育和宣传,对公民和中、小学生进行人防教育,普及人防知识和技能;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职责;负责县政府交办的人防其它工作。
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下属5个事业单位:富民县住房保障中心、富民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富民县建筑行业管理服务中心、富民县城市更新改造办公室、房管所。
至12月末编制总人数37名,其中:富民县住保中心2名、富民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12名、富民县建筑行业管理服务中心7名、富民县城市更新改造办公室10人、房管所6名。
至12月末实有总人数40名,其中:局办公室10人、富民县住保中心2名、富民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12名、富民县建筑行业管理服务中心7名、富民县城市更新改造办公室9人。
(三)2019年工作完成情况
1.狠抓住房保障建设,筑牢美好生活居住条件
按照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稳固、遮风避雨”的目标,大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改善农村困难家庭居住条件。加大保障性住房管理分配力度,完善城市低收入人群保障制度。落实稳增长政策,促进商品房建设和销售,完善城乡居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1)全面做好保障房分配,优化住房保障体系
建成保障性住房3671套(其中:县住建局2409套,县工业园区1262套)。截至10月25日,共分配3025套,(其中:县住建局2409套已全部分配入住,分配率达100%,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分配576套,剩余646套,分配率46%),惠及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人群6995人,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980户,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保障覆盖面达100%。
(2)狠抓房地产建设,推动城市建设发展
截至10月25日,全县尚未竣工处于建设阶段的房地产项目10个(印象富民.上河院、上游.北城里、尚岛蝶院、半山湾.雅苑、依云山谷、果舍飘香苑、溪水庭苑、金域名城、经典墅四期、云生态城),其中停工项目6个(上游·北城里、半山湾·雅苑、果舍飘香苑、经典·墅四期、云·生态城、依云山谷)。因经济下行,目前部分房地产建设项目资金链断裂、已建成商品房销售困难,尚岛蝶院、溪水庭苑建设项目推进缓慢。截至10月完成房地产投资约5.02亿元。
(3)着力商品房销售,促进经济健康平稳
2011年至今,全县共建成商品房10703套(商铺1664套、住宅9039套),建成面积139.13万平方米(住宅111.21万平方米、商铺27.92万平方米)。已销售6933套,面积85.79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销售6502套,面积77.96万平方米,商铺销售431套,面积7.83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407套,面积4.22万平方米,未销售存量商品房为3363套,面积49.11万平方米(其中:存量住宅为2130套,面积29.03万平方米,未销售存量商铺为1233套,面积20.08万平方米),已销售商品房中本地户口占比37%,非富民本地户口占比63%。2019年1-10月,销售商品房496套(销售面积5.87万平方米),普通住宅销售均价4315元/平方米,高档住宅销售均价为7182元/平方米,商铺销售均价为10299元/平方米),同比销售量下降了42%,销售面积下降了45%。普通住宅销售均价上涨了6%,高档住宅销售均价下降了9.8%,商业销售均价上涨了6%。环比销售量上涨了76%,销售面积上涨了81%。
(4)做好房地产抵押备案,促进产权交易平稳发展
积极配合县不动产管理中心做好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服务,2019年1—10月共完成房屋抵押备案164件,抵押房屋面积12.79万平方米,抵押贷款金额6.08亿元;完成二手房交易登记363件,交易建筑面积5.04万平方米,交易金额2.67亿元。
(5)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美丽县城品质
截止目前,完成老旧小区摸底调查,完成《富民县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完成2019年度老旧小区项目立项,正在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2.抓实“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网格化管理,不断提升城乡人居环境
按照《富民县2018年城市“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网格化管理工作计划》(富治改办通〔2018〕3号)、《富民县农村人居环境三年行动实施细则(2018—2020年)》工作要求,压实各单位工作,积极推进“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网格化管理工作,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推进情况如下。
(1)“四治”工作
治乱:截至9月20日,整治“门前三包”,加大日常巡查整治,出动执法人员900余人次,执法车辆450台次,整治“门前三包”乱象5594件;整治占道经营5898件;整治20个在建工程项目工地乱象,下发《安全文明专项检查通知书》172份,整改率91%;整治渣土泼洒污染、不规范渣土运输60余起,说服教育103余起,出动执法队员900余人,执法车辆630余次;治车辆乱停乱放2010起;开展整治不文明行为劝导志愿活动240次,开展联合执法72次,对城市乱象进行了全面综合整治。
治脏:截至9月20日,利用清扫车及保洁员对公路沿线、及高速公路入城段等重点部位进行环境整治,治理重点区域脏迹共445件,道路清扫525万平方米,道路冲洗360万平方米;清掏果皮箱4257个,倾倒垃圾桶1800个,清运垃圾14886吨。
治污:加强空气污染治理,积极推广省、市关于推广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和新能源汽车;召开例会开展施工扬尘治理和文明施工管理,实施围挡施工、三池一设备清洗、临时道路硬化等防尘降尘、控制噪音措施;组织洒水降尘车4辆,实施县城主要道路冲洗,洒水降尘,每天2次,每两周1次全面清洗,安装8台炮雾机对县城工地实施降尘;加强空气环境质量监测,空气质量优良率达100%;出动36人次,加强水环境整治,检查排污单位12家次;出动检查人员42人次,检查尾矿库12家、钛石膏渣库1家,完成13家尾矿库的排查工作;对4家存在环境违法问题企业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对1家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现正在立案查处中;出动检查人员36人次,对6家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4家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现正在立案查处中;出动42人次对螳螂川沿河企业污染检查14家/次;出动56人次,检查排污单位19家/次,对1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共排查出3家“散乱污”企业,对1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督促2家完成了关停工作;排查出2家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并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现正在立案查处中,有效遏制了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治堵: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每周不少于4次夜间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强化违法停车专项整治,及时清理取缔占道停车、占道经营违法行为;加强占道经营水果摊点的整治,清理取缔占道摊点,截止9月20日,共查获各类交通违法47723起。
(2)“三改”工作
棚户区改造
征收协议签订情况
截至奖励第一时段(2018年8月27日),签订征收大协议1323户,达85%,正在签订补充协议。截止2019年10月28日,已完善的征收协议1102户(按户计),完成比例约71%;完成征收协议签订505宗(按宗计),完成比例69%。
资金拨付情况
兑付资金3.69亿元,其中:兑付被征收人910户,2.07亿元;兑付地产公司安置房源资金1.47亿元;动迁公司工作经费、新增土地使用费及社保基金0.1亿元;工作经费0.05亿元;结余资金0.2亿元。
上报兑付资金情况
截至10月28日,上报待审批尾款资金221户,涉及资金0.46亿元;上报待审批首款50%资金178户,涉及资金0.28亿元。
房源安置工作
截至10月28日,累计签订525套购销合同,发放安置房源钥匙450余套,剩余房源再次梳理向群众公示选择。
房屋拆除工作
截至10月28日共拆除1.646万平方米,其中:班张村片区已拆除老厂房(佑康酒业公司)约1万平方米,拆除民房1栋,200平方米;东城河片区拆除10栋民房6257平方米;目前,2个片区正在开展已兑全款房屋的门窗拆除工作。
(3)“一拆”工作
富民县2019年共上报各类违法违规建筑311宗,面积49.18万平方米,截至9月18日共整治拆除227宗,面积40.5万平方米,完成率82.35%。其中:市任务共上报289宗,面积39.78万平方米,整治拆除205宗,面积31.1万平方米,完成率78.18%。大棚房共22宗,面积9.4万平方米,拆除22宗,面积9.4万平方米,完成率100%,其中:图斑内共6宗,面积0.94万平方米,拆除6宗,面积0.94万平方米;图斑外共16宗,面积8.46万平方米,拆除16宗,面积8.46万平方米。
(4)“增绿”工作
截至2019年9月底,共完成绿地建设面积5.03公顷,其中附属绿地建设面积2公顷,公园绿地建设3.03公顷,种植乔木5180株;同时完成富民大道和环城西路(黎阳桥至永定街道办)道路绿化提升改造,补植地被苗木4200平方米。目前县城绿化覆盖率达42.6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2.89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81.58%,道路林荫路推广率达79.75% ;完成《富民县出入口景观绿化设计》第一轮,并征集意见,正在根据意见修改中。(五)抓实管理服务工作,保障行业监管安全有序
3.抓实管理服务工作,保障行业监管安全有序
认真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行政,化解信访矛盾,全面落实建设工程“八个百分之百”要求,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管理。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审核,认真开展民用建筑人防工程审批,消防工程验收,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治理和市场准入制度,推进住建行业系统工作健康发展。
(1)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制定扫黑除恶相关工作方案、通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设立专项斗争举报箱1个,投入各类宣传经费21681元,悬挂各类宣传标语63条,发放两封“公开信”及各类宣传资料1300余份,累计受教育人数达4000余人;组织干部职工53人开展专项斗争知识测试,100%签订住建行业领域深入开展专项斗争工作个人承诺书;细化责任清单,明确了16个方面的排查重点;排查住建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治乱”问题清单8类53项。目前,共排查或收到各类问题线索6条。
(2)积极化解信访,依法开展宣传教育
加大信访维稳督办力度,截至10月25日,完成各类信访问题回复93件,(其中市长热线78件;信访局转办18件;其它13件)。圆满完成两会、“杨梅节”、“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等维稳工作;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宣传资料1600余份,宣传标语横幅90余条,共计投入各类宣传经费2万余元;组织学习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出具法律工作意见10件;组织“法宣在线”学习,参学率100%,完成率100%;完成5名执法人员换证;完成3件行政诉讼办理;梳理完善权力清单4类(其中:行政许可类10项、行政处罚类229项、行政检查类12项、其他行政职权类9项),共计260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2223项,“追责情形”共计1628项;开展守法经营核实,出具守法经营证明13家,坚持实行每日信访情况“零报告”工作制度。
(3)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完成2019年度县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26件,其中:人大建议12件(主办5件,协办7件);政协提案14件(主办5件、其中重点提案1件,协办9件)。完成2018年未全面落实解决续办的人大建议共4件,其中:十六届人大一次会1件(重点建议)、十六届人大二次会3件(重点建议1件、一般建议2件)。
4.抓实建设领域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2019年与县属32家建筑企业签订了质量、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开展安全监管。2019年监管在建项目(含园区)30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备案、安全措施备案,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15个);共办理安全备案项目8个,起重机械安装登记手续11台;建立了18个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计划》,检查整治7个乡镇(街);制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整治,对7个镇(街)30个工程项目专项整治20轮,共排查隐患1967条,针对发现问题下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停工通知书》96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73份,责令各项目责任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编制了《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富民县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实施方案》、《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富民县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差别化管理实施方案》,编写了《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富民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召开3次专题会议部署工作;召开扬尘治理专题会议9次,落实“六个百分百”,共下发文明施工专项检查记录单392份;召开会议9次开展在建项目扫黑除恶工作,上报市级1件;召开安全生产例会10场,专题会议28场,确保全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召开消防安全会议9次,消防安全专题整治8次,下发整改通知书172份,停工通知书43份;召开安全生产网格化专题会议3次;召开“打非治违”告诫约谈及专题会议,检查发现问题276项,下发整改通知书73份,停工通知书39份,责令各项目责任主体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开展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680余次,排查隐患730余项,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245份,停工通知书43份,告诫约谈24次;开展安全生产信息化4个,自查率达100%;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检查9次,专项督查6次;开展重大节日安全检查6次;开展高支模工程检查3个;开展应急演练1次;开展食品安全宣传部署会议10次,现场教育人数300余人,共发放宣传材料400余份;对8个建筑工地食堂开展安全教育14人次,发放宣传材料23份,发现安全隐患6条,下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通知书》8份;严格执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3个项目;开展危险化学品整治,下发检查通知书30份;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13场次,发放试卷4887份,培训人数4887人;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培训67人次、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培训78人次,监理报告制度培训73人次。
开展质量监管。加强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原则进行监督,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100%;转变监督模式,完成“检查监督”向“执法监督”转变,提高了工作效力,增强了服务意识;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共计召开会议6次;召开建设工程电气施工质量提升专题会议,严查劣质电缆电线问题;严厉打击“地条钢”死灰复燃专项整治检查8次;开展“奥凯问题”电缆清查、整治工作6次,下发了《奥凯问题电缆专项检查通知书》6份;开展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3个,积极推广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监管;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召开会议5次;组织3次集中学习了《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
5.完善建筑行业管理服务
截至10月25日,合计审核审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1件,建筑总面积315734平方米,合同价格86038.01万元;审批建筑工程初步设计1件;新成立6家建筑企业,迁入3家建筑企业;督促33家入库建筑企业完成1—3季度建筑业总产值36.56 亿元;办理建筑企业变更5件;制定《富民县促进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富政办通〔2019〕55号),于2019年7月10日发文;委托云南远景规划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启动富民县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配合完成市级考核组对我县2018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支付考核,推进了建筑业企业良好发展。
6.持续做好人民防空工作
2019年共审批建设项目5项,其中结建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2个(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8845.69平方米),验收结建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1个,审批易地建设项目3个,收取易地建设费5.6万元;成立了《富民县重要经济目标防护领导小组》和《富民县防空袭方案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完成《富民县人民防空方案》编制并备案;完成《富民县城区防空警报系统规划建设方案》编制和招标采购防空警报器集控系统,目前正在采购防空警报器器材;参加市级人防学习培训6次,开展每周二通讯系统常态化训练,人防工作有序推进。
(四)部门管理制度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管理制度;相继制定了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制度》、《学习制度》、《作息制度》、《民主评议和年终考核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等,让制度管人,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7244.01万元,按资金来源分:本级安排资金1952.57万元,占总收入的26.95%,上级转移支付资金5291.44万元,占总收入的73.05%;其中基本收入1012.71万元,项目收入6231.30万元。
2019年财政拨入基本收入1012.71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64.37万元,职业年金5.67万元,事业单位医疗9.67万元,行政单位医疗49.26万元,行政运行655.43万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79.9万元,住房公积金48.41万元;
2019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2.71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支出:工资福利支出678.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2.08万元。
2019年财政拨入基本收入1012.71万元,基本支出1012.71万元,收支结余为0元。
2019年财政拨款项目收入6231.30万元,上年项目结转结余212.58万元;2019年项目支出4708.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84.39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3138.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4.23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1524.2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735.26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实际采购4.72万元,采购项目均为办公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按要求纳入年初预算,采购时严格按审批程序进行采购。
(七)固定资产情况
2019年固定资产年末净值42.84万元,其中:通用设备35.49万元,家具、用具及装具7.35万元;无形资产年末净值0.33万元,为县财政无偿调拨的用友财务软件。固定资产管理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专人保管,落实到人,实行定期清理核实,并对闲置资产进行及时处置,做到账实相符。
二、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2019年,县住建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山水园林卫星城、打造昆明最美后花园”的奋斗目标,结合住建系统工作职能职责,围绕县委、县政府的相关工作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县委十三届九次会体(扩大)会议》、《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及2019年主要经济指标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认真落实职能职责,全力推进“加快山水园林卫星城建设、打造昆明最美后花园”的建设步伐,按照我县建设“北部辅城”、“后花园”、“山水园林卫星城”的发展定位,对照工作职能,我局将着力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扩大城市规模,提升城市品质,全面围绕“美丽富民、宜居辅城、幸福新区” 的思路开展城乡建设工作。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根据我县总体规划和近期重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着眼于富民未来的发展,体现富民独有的城市特色风貌,重点从城市道路、园林绿化、污水处理管网以及加强房地产建设管理等方面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保障机构日常工作正常运转,做好各级下达工作任务,即: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管理制度;2、以城市道路为依托,完善城市配套设施建设,拉开城市建设构架,扩大城市规模;3、以棚户区改造为重点,提升县城品质;4、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不断改善农村居住条件;5、以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工作和创建国家园林县城为抓手,提升城乡人居环境;6、以城镇上山开发为载体,扩大城市规模;7、以景观提升为手段,不断提升城市形象;8、积极落实稳增长,去库存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
三、评价结论
2019完成的主要工作和成效有:抓住房保障,以民生为重点改善居住条件;顺利推进农村民居危房改造和地震安居工程;推进房地产项目建设、促进商品房销售;抓城市建设,以建设为中心推进城市发 ,以绿地建设为重点提升城市形象;抓管理服务,以管理为重点加强行业监管。
绩效评价组对绩效情况进行了自评,紧扣财政整体支出的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年初预算分析、成本控制、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性分析、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绩效目标情况、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及主要做法进行了评价,绩效自评得分97分,自评等次为优。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自我绩效评价,增强了内控风险管理意识、制定了内控制度。2019年我单位规范经费预算执行,严格管理“三公”经费,严格控制各项资金管理,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情况,做到公开全面、及时、有效。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对社会、对单位都起到了激励作用,提高了工作效率、鼓舞了职工士气,增强了单位活力,达到了提高劳动效率、增强职工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为我县建设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五、存在的问题
认真抓好落实,强化责任担当、加大预算执行及财务检查力度。
六、改进措施及建议
加强监督管理,落实好各项工作,积极完成上级交办各项工作任务。
附表: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
| ||||||
一级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得分 | 指标解释 | 指标评分细则 | 数据来源 |
一、部门决策(35分) | 1.部门目标(20分) | 1.年度工作目标的明确性与合理性(6分) | 6 | 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的设定是否明确合理 | ①部门年度工作目标是否明确设定,得3分;②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一致,得3分。 | 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中长期规划文件 |
2.绩效目标合理性(6分) | 6 | 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能、年度工作目标的一致性。 | ①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2分;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2分;③与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相一致计2分。 | 部门中长期规划、部门“三定”方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与工作计划 | ||
3.绩效指标明确性(8分) | 8 | 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依据部门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进行细化、量化,绩效指标是否可衡量。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2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2分。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2分;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2分。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与工作计划。 | ||
2.部门职能(15分) | 1.部门职能的明确性与科学性(5分) | 5 | 考察部门职能界定是否明确、科学,是否有相关文件。 | ①职能明确、设定依据充分,得5分;②有“三定”文件,但职能描述不明确,得1分;③没有职能设定的文件依据且职能不清,得1分 | 部门职能描述、“三定”文件 | |
2.年度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的匹配性(5分) | 5 | 部门年度各类具体工作是否与部门职能相匹配。 | 将部门年度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对应匹配,视匹配情况酌情得0-5分。 | 部门年度各项具体工作,部门职能 | ||
3.部门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的明确性(5分) | 5 | 部门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具体职责是否明确 | ①有职责文件制度规定部门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具体职责,得3分;②具体职责明确,得2分 | 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文件 | ||
二、部门管理(20分) | 1.预算管理(5分) | 1.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2分) | 2 | 部门基本支出本年度决算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程度。 | 预算执行率=部门基本支出决算/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00%。预算执行率≥95%得满分,未达到的按权重进行扣分。 | 基本支出预算批复,预算调整批复、预算编制等其他资料 |
2.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2分)分) | 2 | 部门项目支出本年度决算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程度。 | 预算执行率=部门项目支出决算/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00%。预算完成率≥95%得满分,未到按权重进行扣分。 | 项目支出预算批复,预算调整批复、预算编制等其他资料 | ||
3.“三公经费”控制率(1分) | 1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控制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控制率≤100%得满分,≥120%得0分,区间内按权重进行扣分。 | 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 ||
二、部门管理(20分) | 2.财务管理(5分) |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2分) | 2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③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及执行情况调研。 |
2.资金使用合规性(3分) | 3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0.5分;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0.5分;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专题论证,1分;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1分;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一旦存在该指标不得分。 | 资金支出相关凭证、流程梳理等 | ||
3.资产管理(5分) | 1.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3分) | 3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使用而制定的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资产使用办法等管理制度,得1分;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得1分;③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得1分。 | 资产管理相关办法 | |
2.固定资产在用率(2分) | 2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及程度。 | 固定资产在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固定资产在用率达到95%以上得满分.每降低1%扣0.5分,扣完为止。 | 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使用信息等 | ||
4.业务管理(5分) | 1.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3分) | 3 | 部门为加强业务管理、规范业务执行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业务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已制定或具有业务管理、项目管理等管理制度,得1分;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得1分;③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得1分。 | 业务管理相关办法及执行情况资料 | |
2.政府采购规范性(2分) | 2 | 考察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程序、采购方式的规范性 | ①政府采购方式、程序都规范,得满分;②采购方式、程序中每有一点不规范,扣0.5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相关资料 | ||
三、部门绩效(45分) | 1.部门产出(25) | 1.际完成率(6分) | 5 |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得分=实际完成工作数/计划工作数*6分。 | 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
2.完成及时率(4分) | 3 |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1-4季度各得1分。 | 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 ||
4.质量达标率(5分) | 5 |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得分=达标率*5分。 | 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 ||
5.重点工作办结率(5分) | 5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实际得分=办结率*5分。 | 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 ||
2.部门效果(20分) | 经济效益(3分) | 3 |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1)工作完成实际,对照绩效目标进行分析计算。 (2)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3分);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10分);按生态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2分)。 | 绩效目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 |
社会效益(10分) | 10 |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绩效目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 |||
生态效益(2分) | 2 |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绩效目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 | 4 |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按收集到的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5分)。 | 问卷调查、访谈 | ||
合计 | 100分 | 97 | 评价等次:实际得分(S)≥90,优秀;90>S≥80,良好;80>S≥60,合格;S<60,不合格。 | |||
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9个
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9年川心营失地农民保证金及土地有偿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9年关于富民县商贸中心区、城器墩片区110kV 电力线迁改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9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